叶檀:药企利润薄如纸?
药品价格改革是大难题,中国试图向市场化再迈进一步。5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7部委联合出台《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市场化路径的药价改革一度被认为彻底失败。这并不是市场化的失败,而是行政的失败,反映的是在寻租空间巨大、利益丛生、没有市场定价基础条件的领域,贸然推行寻租市场化,反而赋予了利益集团更大的盘剥空间。
目前药品定价半市场化,缺乏顶层设计,很多政策左右为难、动辄得咎。因为药价虚高,从2000年开始采用最高零售限价、通过集中采购压低药价,集中采购后有的药价太低,药企无法生存,今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取消最高零售价也有保护药企的意思。新政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形成市场竞争价格,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控制整体成本。
集中采购招标是压低药价的有效方案,即使政府集中招标也比层层回购要好,既然政府是医保支付者,由政府招标理所当然。医保由人社部管辖,医保部门有动力降低药价,而不是卫计委,在医药行业微信公众平台“赛柏蓝”反对卫计委牵头招标的质疑,被分类整理形成“十问药价谈判委”,直指卫计委拟牵头组建“药价谈判委”的行为是法外设权,并将导致权力膨胀、寻租腐败。
由省级医保部门直接招标,加强对医保部门的“靶向”监管,整体运作成本将大幅下降。
药企的利润已经下降,并且低利润将常态化。5月3日《证券时报》报道,国药控股总裁李智明表示,公司的医药分销业务毛利率长期稳定在6%左右,这种利润水平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障碍,国药因此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相关分销企业会向制药业务、大健康产业方向发展。此次国药控股进军融资租赁,也有着自身的考虑。对县级医院的影响立竿见影,《新快报》4月报道,取消药品加成县级医院亏声一片。
可以上下其手的独家生产药等也应该缩小范围,明确定义,有准确的价格发现机制。
2001年,国家计委在《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规定,部分药可以单独定价,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一般性比较关系定价的药品,可以申请单独定价。什么叫做有效性更高,为什么原研药过了专利保护期还要单独定价,相关规定却被扭曲和不当利用,成为黑洞之源。
广州柏赛罗药业状告国家发改委、湖南省发改委,同样的药,“舒美特”价格比同类药品高出20倍仍能中标,原因在于原研药,该专利在2012年已经过期。原研药不再是专利药,而是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品种类的保护伞。有些药品只不过改变了剂型,比如由普通胶囊改成软胶囊,也摇身一变成为“独家品种”,因此享受单独定价而价格飞涨。
新方案对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发改委在答问中表示,“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2009年申万统计当时有13家企业的19种品种属于独家产品,其中有9家企业的15个产品都是没有竞争的排他性产品。这些独家产品中绝大多数是中成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最长保护期可达30年之久。这是对中药的保护,但我国的中药研究水准在国际上并未因此上升。
药品定价政府的归政府,但应该细化到政府某个部门,比如招标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寻租空间,市场的归市场,通过价格竞争大浪淘沙形成药企并购潮,提高研发力量与服务水准,而不是把心思都动到派美女代表打通关节上。陷入困境的公立医院,该补贴就补贴,形成市场化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双木支撑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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