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华:董事会治理包括四大方面内容
高明华教授在会上发言
和讯股票消息 2013年9月2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暨董事会治理指数(2013)发布会”在北师大京师大厦第一会议室举行。高明华教授在会上发言称,董事会治理是董事会作为治理主体如何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安排,通过有效治理实现委托人利益诉求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高明华:尊敬的季主席,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各位媒体记者,衷心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参加今天的会议。今天发布会是第五次治理指数发布会,今天为止我们已经有五类指数,七本报告出版,今天拿到的报告,11月份才能够出版,今天拿的不是正式出版物,我也发了预告,今年12月8日将召开第二届公司治理高峰论坛,还有两个指数,那两个指数都发布过,现在董事会治理指数第一次发布,12月8号发布财务治理报告和高管薪酬指数报告,将有五类九部报告出版,所有的报告都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首先我对各位嘉宾致谦,今天会议简陋一点,是一个小规模的会议,邀请的嘉宾和媒体都比以前大幅度缩减,在此表示致谦。下面我代表课题组汇报一下我们两个成果,一项成果是关于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报告,第二个成果,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分类治理。
我们的成果得到英国中国战略项目基金的支持,今天到会的刘可女士也到了,她给我们项目有很大的支持,在此特别表示感谢,尤其感谢我的课题组,我的课题组相当的辛苦,因为我们报告需要搜集大量的数据,目前来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类指数已经是中国最大的数据库,出版的报告也是国内最多的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目前在国内占据领先地位,得到广大同仁在座的各位嘉宾大力支持。
下面我就简单汇报一下,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刚才我已经介绍了,这个图形已经出版了一些报告,目前是五类,年底是九部。高管薪酬三部,信息披露两个年度,财务治理两个年度,企业家能力一个年度,董事会指数今年第一个年度,规模非常大。
从这几方面介绍一下指数报告的主要研究。首先对董事会治理做一个界定,目前董事会治理的界定很模糊,我专门下了一个定义,我认为这个定义必须客观反映了董事会的职责,目前关于董事会的职责现实当中有相当大的模糊性。很重要的表现,董事会作为一个监督者和决策者,经营者,作为被监督者经常混为一谈。前几天参加法学院企业家犯罪的研讨会,他们特别针对企业家犯罪的原因做了很多的分析,我从董事会治理的角度做了分析,如何从董事会治理的角度预防企业家犯罪这是很重要的课题。我们也想通过与法学界的联合,合作,把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如果从董事会治理预防更多的企业家犯罪。
我们认为董事会治理是董事会作为治理主体如何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安排,通过有效治理实现委托人利益诉求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包括四方面的内容,首先董事会作为代理者,如何做到对委托人尽职尽责,我们在现实生活经常混淆,这里非常明确应该代表股东,第二,作为决策者如何做到科学决策,我们很多决策一人说了算,科学不科学,值得我们探讨,董事会是会议机制,如何科学决策,也是董事会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三,作为监督着如何做到监督到位而不会被监督者,也是经常发生的问题,企业家犯罪因为董事会受到经营层的干扰,本来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地位,容易造成混乱。第五,作为利益主体如何做到既有动力又不被利益所俘虏,国有企业这块做的很不错,约束很到位。董事会也是利益主体,刺激它做好决策和监督,不能被利益俘虏,避免这个,也是我们课题做的工作。
董事会治理评价的意义,做到科学决策,防治企业家犯罪。
报告的主要创新是这几方面,回归董事会治理本身,这个概念很模糊,什么是回归董事会治理,我发现很多研究把董事会治理和监事会治理股东治理混为一谈,股东和董事会两个层面的关系,前面是委托人,董事会是代理人,两者关系不能混淆,不能以股东的代理,代替董事会治理。我们提出其他主体的治理,把董事会作为主体来研究。另外我们历来的研究都是全样本,目前已有的仅仅是抽样研究形成鲜明的对比,我们所有的上市都做评价。
第三,所有指标都是可查,都可以从公开的出版物,年报、证监会发布的公告都可以查到我们指标没有任何主观性。有的研究靠调查问卷,这个不具有可持续性,主观性比较强。我做过两年调查问卷发现问题很多,主观性非常差,同一个公司不同的人做调查问卷结果不一样,我们避免这个问题,而且可持续每年都可以做。
第四,可验证,我们评价标准全部公开,每个公司对你的评价结果如果不真实,可以自己做评价,你可以重新验证一下这是很大的风险,也可能某一天造成诉讼都有可能。
最后我们避免模糊性的指标,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多少为宜没有定位,是不是董事会越大治理越好,未必,把它作为董事会评价指标不可观,把它作为分析指标,来分析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和质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是我们几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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