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中富地产二股东自杀 大股东已躲债外逃

 鄂尔多斯中富地产二股东自杀大股东外逃

  温州“跑路潮”未平,北国瑟瑟寒风中,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已入深秋。

  因涉民间借贷,鄂尔多斯一房地产老板自杀,其商业伙伴遭追捕,此前三起亿元非法集资案正在侦办……

  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这个以同名羊绒品牌闻名全国的矿产资源城市,曾经风生水起的民间借贷行业,如今笼罩在一片风声鹤唳的整顿气氛之中。

  国庆前夕,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富公司”)老板之一王福金自杀,另一老板郝小军外逃,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追捕。《第一财经日报》已由当地权威渠道证实了上述消息。

  此外,已经移交至该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的另三起规模上亿的非法集资案件,也有涉案人员被抓,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市场一时人心惶惶。

  放贷者都在往回要钱,但只能一点一点收。“利息也不打,本金也不还”的借款者最近很不少。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相关部门已将抗风险能力一般的融资大户列入重点监控,并对其提出警告,要求其缩小融资额度和规模如果是做实业,短期资金周转有问题,还可宽限一下;如果发现是低利吸收存款再加利放出去,或用于挥霍,极端情况下则可以采取财产冻结、清偿本金等手段。本报记者也从当地典当行、鄂尔多斯商业银行、放贷户等多位人士处听到了这种说法。

  此前还有传言称,该市已对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者进行了监控,但昨日晚间,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媒体否认了该说法。

  自杀的前法院院长

  当地债权人李先生告诉本报记者,郝小军的手机已经关机多日,大家都联系不上郝,正在陆续向当地政府数月前成立的"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公室"(下称"打非办")报案。

  据权威渠道消息人士透露,“打非办”高度重视该案,已经由专人负责,公安机关正在对郝小军进行追捕。

  中富公司发布在网上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于2010年,郝小军任法人代表。据李先生介绍,中富公司实际上是王福金、王留宝(银行职员,已退休)、郝小军等人合伙开办的,公司事务一般由郝小军出面签字。

  10月11日,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就中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一事来报案的人很多,但此类案件已统一转由“打非办”处理,分局暂不掌握有关案件的具体进展。

  据了解,王福金是东胜区本地人,自1979年起在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办公室主任,1998年调任东胜区法院担任院长,2004年又调任杭锦旗人民法院担任院长,2007年退休后下海从事房地产业,由此开始了大规模吸收存款的生涯。

  据前述债权人初步统计,中富公司有集资借据约2000条,资金总额约2.6亿元。其中,郝小军用于煤炭运销约为4000万,另外的2.1亿多用于房地产,相当比例用于提前垫付购房人70%的购房贷款。由于该公司大量按揭贷款迟迟未获银行放行,资金缺口到了无法归还民间借贷本息的地步,导致公司运营停止。目前,中富公司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

  该债权人还称,向王福金提供资金的人包括他以前在法院的同事和大批离退休干部、中福公司员工亲属,王留宝退休前在银行的老同事、老储户等,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抗风险能力十分有限,目前知道的几十个债权人七成都是老年人。

  “王福金之前口碑一直不错,是位德高望重的老院长。王福金还不上这些人的钱压力很大,听说又与家人发生口角,许多原因一起导致了轻生。”他说。

  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王留宝还在鄂尔多斯,但是据“打非办”调查,该案与王留宝关系不大,主要问题出在郝小军身上。

  公职人员家属涉集资

  此外,据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已经由“打非办”移交该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还有数起,其中,众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梅良玉一案、金亿泰汽贸担保公司总经理祁有庆一案,苏叶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案金额均在亿元左右。

  据众博商贸公司职员王一强(化名)介绍,梅良玉现年36岁,2005年来鄂尔多斯发展,最早在水泥厂做销售,案发前,其名下有六家公司,其中一家众博智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在北京。

  据称,梅以建设达拉特旗的昭君城旅游景区(称政府投资3个亿)为名,向熟人以月息三分五融资。但据达拉特旗昭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众义称,梅良玉总计投资1100多万元,根据合同已构成违约,扣除违约金及部分欠款后,现在景区已经没有梅良玉任何资金。后因拖欠员工4个多月工资,梅36岁生日时未露面,4月25日出走引起众人警觉,遂案发。

  另外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角祁有庆是名70多岁的老人、鄂尔多斯市电台退休人员。

  祁有庆的下线孙先生称,祁有庆自2008年起从事吸收存款业务,支付利息和还款稳定,口碑一直很好。

  据称,因为祁有庆的一些直系亲属在当地机关担任或曾任要职,很多离退休干部对其诚信和还款能力都非常放心。

  “祁有庆的弟弟祁有社、妹妹祁秀莲、祁玉兰、祁三兰等都不同程度存在吸收存款的事情。”祁有庆的一位债权人王伟说,他们以若干担保公司为平台,以月息二分五吸收存款,但2010年10月中旬突然关门,祁氏家族成员手机全部关机,拒偿所有储户利息和本金,遂案发。

  孙先生告诉记者,祁有庆案事发与众多提供给他资金的离退休人员“挤兑”有关。

  据称,祁案报案人数已经超过百人,放贷者涉及行行业业,上到政府公务员、下到环卫工人,金额从3000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至于最近才移交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苏叶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报案人正陆续赶往经侦大队,细节尚不清楚。

  尽管多数接受采访的人士对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风险忧心忡忡,但也有表示乐观态度者。

  鄂尔多斯最大一桩非法集资案石小红案的代理律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一位主任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称,鄂尔多斯是个熟人社会,信用环境好,在政府调控下,个别极端现象只是极少数。

  该律师认为,民间融资也是当地繁荣的民营企业最广泛的融资来源,只要政府正视发达的民间借贷市场,做出合理的引导和规范,使借贷双方都明白“民间金融有风险,借贷需谨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风险就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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