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公告继续停牌,称重组内容和交易对手仍不确定
6月14日晚间,万科(000002.SZ)发布公告称,万科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告称,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鉴于重组较为复杂,交易金额巨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
2016年3月12日,万科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目前双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小组正积极协商交易方案,推动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
不过截至目前,该重组事项仍存不确定性。万科发布的公告称,除地铁集团外,万科于2015年12月25日就拟议交易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上述潜在交易对手方外,公司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此前万科于3月17日举行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
万科董事会秘书朱旭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万科将于近日在董事会上对万科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进行投票。
至于外界关心的大股东华润和宝能对重组的态度,朱旭称,目前华润在董事会占有席位,可以在董事会表决。宝能尚未拥有董事会席位,只能在股东大会表决。
按照万科6月1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主要包括6项内容,但其中不涉及有关公司重组事项。
5月27日,深交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提到,公司应当维护证券交易连续性,审慎判断停牌时间,不得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保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其中第十五条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对停牌时间审慎评估,预计累计停牌时间将超过3个月的,应当在自停牌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应当至少包括所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容、预计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万科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开始停牌,到6月17日,万科停牌的时间已达6个月,但上述深交所发布的备忘录的执行时间自5月27日开始计算,因此万科停牌的期限不受该备忘录限制,除非万科再一次申请停牌。但是,如果万科重组失败,就意味着在三个月内不能再以重大重组为由递交停牌申请。按照推算,6月18日是星期六,因此万科不会复牌,下一个交易日是6月20日。而且,虽然万科应该于6月18日前发布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但复牌需要向深圳交易所提出申请,深交所收到申请后,审批时间最长为10个工作日。
这也意味着,万科的复牌时间并不是6月18日,而要等到深交所回复之后,预计会在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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