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高速“GDP”,成为民生“甜蜜负担”

曾几何时,高速“GDP”成为衡量地区整体实力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曾几何时,高速“GDP”成为支撑民生建设最重要的物质保障,简单“GDP”爆发惊人影响力。

自2011年1月25日《中国经济周刊》报出,各地相继公布“十二五”规划建议。在全国31个省份关于制定未来五年规划的方案中,只有北京等五六个省份将“十二五”经济增速指标定为8%~9%,其余大部分省份的经济增速指标都定在10%以上,广西、江西、福建、安徽、陕西、山西、贵州、河南、黑龙江等地区预计GDP翻一番,一些省份甚至还提出人均GDP也要翻一番。而在国家屡次强调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的背景下,自2013年以来,包括福建、山西、宁夏、河北、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对市、县(区)的考核进行了调整,降低或取消了GDP考核。最近,福建日前取消34个县市GDP考核的消息再次引发关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70个县市明确取消了GDP考核。我们由此可以嗅出丝丝缕缕的“气味”,“GDP”不再成为各地争相考量的竞争性因素,这就意味着“GDP”的淡化,成为了调结构,促民生的真正“面目”所在。

美国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揭示:货币作用是中性的,在长期内,通货膨胀与失业不存在替代关系。因此从长期性讲,一味追求高速“GDP”增长,就可以促进国民就业,进而提升收入增长,改善生活水平,促进民生建设,这显然不符合GDP与民生改善的基本规律。2011年央视曾报道,央行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居民对物价满意度为调查以来(1999年四季度)最低,当期物价满意指数降至13.8%;73.9%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较上季增15.6个百分点;24.8%的居民认为物价“可以接受”,较上季降14.9个百分点。而这正是在高速GDP增长的状态下所调查的结果,GDP增长,物价指数上涨,人民生活水平并不是真正在改善,本末倒置的是物价增速给居民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承受压力。

如何不让高速“GDP”成为民生建设“甜蜜负担”?这就是我们应该逐步思考,逐步体现的实践过程。而这关键就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的民生经济大棒要挥舞好,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办好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邹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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