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首付贷明确表态:违法!首付不能是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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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日上午,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对首付贷问题明确表态,商业银行要了解自己的客户,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则表示,人民银行对首付贷态度非常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还存在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周小川强调,商业银行要作出自己的判断,不仅是要了解客户的偿付能力、金融风险,还要考虑住房信贷的可行性和所面临的风险,对他们进行评估。买房人找另外一方面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再去借,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的比例实际上就变了,另外未来偿还的能力实际也变了,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先还首付贷。

  春节前后,一线城市房价暴涨引人侧目。有媒体爆出,北上广不少购房者的首付使用了房产金融、P2P网贷机构的“首付贷”等楼市配资方式。有舆论认为,房价过快上涨与首付贷有一定的原因。为此,上海链家的首付贷金融产品被监管部门叫停。

  因此两会期间,关于首付贷问题大热。

  310日据盈灿咨询发布的最新报告,P2P网贷行业参与首付贷模式的金额预计不足50亿元。多位业内人士认为,P2P网贷是引起房价大涨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与万亿的房地产相比,50亿资金明显微不足道。“房价,有首付贷不会涨,没首付贷也不会跌。”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曾表示,一线城市住房价格上升速度比较快,最基本的影响因素还是住房供求关系,有投机力量在炒房,但不是主要因素。

  央行表态如下:

  新华社记者:现在很多地方在通过P2P平台搞首付贷,请问央行对此的态度是什么样?现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比较大,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很多一线城市的房贷局面却呈现火爆状态,如何让房贷政策更好地体现去库存的政策意图?谢谢。

  周小川:你这个问题实际是两个问题,我先从第二个问题说起。大家也都知道,货币政策是总量政策,总量政策是要针对全国平均的情况来进行设计和执行的,房价现在是一个价格出现很大分化的阶段,但也有时候房价的分化不那么明显,毕竟中国是个非常大的国家,各个地方各个城市非常不一样,所以出现了很大的分化。从总量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来讲,从全国总的平均来看,房地产仍旧面临着比较大的去库存压力。

  去年建成未销售的房屋面积是7亿多平方米,比2014年增长了15%多一些,因此房地产有关金融方面的政策还是要考虑金融总量上的状况。与此同时,一二线城市价格上涨比较猛,也引起了大家很大的关注,人民银行历来主张,像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在价格出现分化的情况下要更好地发挥城市一级对于每一个城市房地产形势的判断,以及能够提供的有关政策的指导。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也强调商业银行要作出自己的判断,不仅是要了解客户的偿付能力、金融风险,同时要使政策适应不同地方的变化,来考虑住房信贷的可行性和所面临的风险,对他们进行评估。刚才提到有一些P2P平台对于首付进行贷款,首先是他们是否有资质做这项贷款,有很多问题,按理说他要从事某项业务应该查询是否按照规矩申请有关资格、符合资质,像资本要求等规章制度。再就是他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如果动用了其他一部分人委托的资金,是否和人家真正说清楚了,是否会给出资方带来巨大的风险,这是应该清楚的。

  此外,对于银行来讲,银行有时候是掌握首付比,但是正规的银行内部的用语是LTV,就是贷款比抵押品的价值,判断这个价值的时候,它是要对抵押房地产的财产要进行价值评估的,而不是像现在网上说的,只要伪造一个交易价格就可以拿到交易价格去做贷款了。

  另外银行还有一个政策叫KYC,你必须了解你的客户,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你找另外一方面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再去借,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的比例实际上就变了,另外未来偿还的能力实际也变了,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先还首付贷。从银行角度来讲,如果没有对你的客户做到足够的了解,你也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从银行内部管理来讲,也是操作有错误的。

  潘功胜: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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