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火了:商业定位及模式+组织模式创新
《中国好声音》火了,即使远在美国,也能感受到这个节目的红火和魅力。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7月20日的42城统计数据,《中国好声音》第二集首播收视率达到2.717,位列同时段第一。这个业绩,与这个节目在播出过程中带给人的全神投入和震撼体验高度一致。
《中国好声音》的成功,是其商业定位、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结果。
先说商业定位创新。看厌了好为人师、说教式的选秀节目,对那些冗长、耍宝式的名为选秀实为表演的真人秀节目也没了热情,观众需要场景、需要故事、需要真情实感,需要能够产生内心共鸣、感情共振的节目。《中国好声音》来了,虽然是引进模仿,但环节设置紧紧抓住观众心理,严格把握各个细节,上台学员都经过精心初选,上台前说词和上台后表演都经过精心策划。于是,要么实力打动人,让观众把节目当成聆听一场音乐会,充分享受专业的歌唱水准,虽然选手可能来自草根;要么故事打动人,观众为学员奋发、执着、坚持不懈、努力实现心中梦想的拼搏过程而感动,同大多数人所推崇的通过个人努力追求成功的精神相共鸣,激发一种向上的情怀;要么为比赛本身屏气凝神,看到女友、家人、亲人对学员的渴望,自己也禁不住参与其中,努力去试图评价表演的质量、去感受学员的心情、去争取导师的认同,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希望被人认同的需求。所以说,《中国好声音》抓住了时代的主旋律,清晰的定位满足了当下人们的需要。
再说商业模式创新。这是中国电视制播分离的3.0版。制播分离,一定要解决两个商业主体(节目制作方和节目播出方)的收入模式和盈利模式问题,并且要使得这个商业模式和分配方式能够让双方都尽一切可能,达到最终的观众满意。因为观众不会关心两个商业主体之间是如何分配盈利的,就如在餐厅用餐,我们只会关注菜品的可口与否,后台厨师如何以及前面招待和厨师的分配与激励模式与我无关一样。3.0版的制播分离,采用了节目制作方和电视台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并共享利润的模式。据报道,灿星制作和浙江电视台之间有“一道线”的约定,低于这道线,灿星赔偿,高于这道线,二者分红。对于灿星而言,这有些类似“对赌协议”。这一模式优势在于上不封顶,如果节目很成功,广告价格翻倍;节目收视率越高,节目整体获取的利润就越大,双方可以分成的利益就越大。与2.0版纯粹购买不同,3.0版制作方投入越大,节目品质越高,请到的明星、制作人员越专业,就会有越高的收视率,就会有更高的利润,而这个利润制作方是可以分享的。利益上的一致,必定会使得双方各尽所能,共同努力去赢得更高的收视率。
最后是组织模式创新。一个节目中,有很多利益相关者。《中国好声音》中,除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外,学员和导师是直接的参与者,也是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如何激励他们?这些激励模式会引致什么结果?这个结果是否是这个节目希望看到的效果?对于这三个问题,节目组一定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策划。就导师而言,一般嘉宾对于节目来说是成本,做一场算一场劳务费,说穿了是节目组买了他们的时间来进行表演的,因此,除了职业道德和个人持续价值之外,节目本身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长远利益安排;《中国好声音》不同,节目和导师的合作模式是一种组织创新,节目组把导师团队和节目后期的市场开发捆绑在一起,没有单纯的支付劳务报酬,而是把导师在这档节目中的参与和投入作为他的投资,通过和中国移动的合作,把所有学员的现场演唱作成彩铃,提供给全国的手机用户下载,从而让导师和学员能够分享下载收费;因此,争取到一个学员,就意味着一笔现成的收入分配,因为这些学员都是如此优秀,而节目的影响力也会保证消费者进行彩铃下载。同时,对导师来说,争取到的学员能力强,通过后续专业培训和指点之后,其未来可供开发的潜力无限。对于学员来说,参与节目、分享收益、得到指点,本身就是足够的动力。因此,组织模式的创新,保证了所有参与方的真实努力、真情付出、专业鉴别和认真点评,这与那些表演类节目有很大的区别。
一台节目就是一个商业项目,既有包装策划的问题,也有商业模式和组织管理的问题,《中国好声音》,值得学习,值得借鉴。
来源: 价值中国网 作者: 沈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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