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诉讼请求的判决是否合法?沈阳世茂工程案挑战“不告不理”原则

一、引言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型商业项目的建设往往承载着城市发展的梦想与期待。然而,在沈阳市青年大街与文体路交叉口的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项目,却成为了一个法律纷争的焦点,牵动着多方利益,更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作为项目承包方的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法律纠葛中,不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面临施工现场被强制撤场的困境。

二、纠纷概述

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项目原本计划由一幢大型商业裙楼和三幢超高层写字楼及酒店式公寓构成,是沈阳市金廊沿线的重点项目。

沈阳世茂五里河工程效果图

北京城建作为承包方,自2012年9月进场施工以来,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完成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然而,由于沈阳世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茂”)未能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加之施工图纸未能及时提供等原因,项目于2014年9月停工。此后,双方就工程进度款支付、违约责任、合同效力等问题产生争议,并多次对簿公堂。

沈阳世茂五里河工程现状

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项目已停工近十年,沈阳世茂以北京城建为被告提起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辽宁高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要求北京城建撤出施工场地;北京城建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辽宁高院的一审判决;沈阳世茂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错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再审判决撤销了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本案由最高法院进行两次审理,但审理结果完全相反,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本案不同审级法院所作出判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热烈讨论,专家组对本案也进行法律论证。

三、法律意见

专家认为一审及再审判决超出诉讼请求范围进行裁判。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在本案中,沈阳世茂在起诉时明确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然而,辽宁高院的一审判决在确认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判决解除了案涉合同,同时判决北京城建撤场和移交材料,显然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在撤销二审判决的同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同样违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则。

专家认为案涉合同不具备解除条件,一审和再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在事实认定方面,再审判决认为,案涉工程至今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沈阳世茂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等客观情况,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确定不能不作调整地继续履行。再审判决的这些事实认定没有证据支持,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没有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归责于沈阳世茂,资金困难也不是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案涉工程停工多年,主要是由于沈阳世茂未支付工程款未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造成的。在法律适用方面,再审判决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错误。再审判决以沈阳世茂完全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沈阳世茂既没有约定解除权,也没有法定解除权,一审及再审判决是对沈阳世茂违法解除合同的支持。

专家认为一审判决剥夺北京城建的辩论权利。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利。然而,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在未经北京城建质证和辩论的情况下,以沈阳世茂提交的《情况说明》为依据,判决解除合同。这不仅剥夺了北京城建对此应当享有的辩论权利,也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

四、本案判决的影响

首先,对建筑行业产生不良影响。沈阳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项目的法律争议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纠纷,也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其法律环境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该案件加剧了建筑市场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信任危机,北京城建作为建筑行业的领军企业,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案再审判决的作出,对北京城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无疑引发行业内的恐慌和不安,加深承包方对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的担忧。

另一方面,该案件也引发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履行的深入思考。使得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加谨慎和保守,这些影响都将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其次,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本案是一项涉及巨额投资和社会关注度的工程项目,虽然看似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实际上却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重大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再审判决的作出,不仅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还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即引发各材料供应商和两千多农民工的大量维权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最后,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未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得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一方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和保护。这种结果无疑会削弱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北京城建的态度

虽然再审判决合同解除并要求北京城建撤场,但北京城建已经向最高检提出了抗诉,同时申请暂缓生效判决的执行,这一行动表明,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和撤场的问题存在严重的分歧,且这些分歧尚未在法律层面得到最终解决。

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施工方撤出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可能会成为一个突出的矛盾点。如果施工方在撤场后未能得到应得的工资,他们可能会采取集体行动,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其次,关于撤场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问题。如果北京城建的抗诉成功,再审判决被撤销或者改判,那么撤场对北京城建造成的损失将由谁来承担。

最后,关于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北京城建和沈阳世茂并未就工程进行验收,且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及损失赔偿纠纷并未尘埃落地,如果北京城建从现场撤出,需要将全部施工材料移交给沈阳世茂,将无法再对工程进行验收结算,北京城建及众多分包工人的权益将如何保障。

综上所述,对于北京城建在沈阳世茂五里河现场撤出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现场勘察未完成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施工方撤出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本案应当尊重法律程序,等待抗诉结果的同时,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撤场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作为一家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良好信誉的建筑企业,北京城建在本案中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期待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支持。首先,期待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视本案的判决结果,并充分考虑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权利义务的平衡。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期待社会各界关注建筑行业的信任危机和公平正义问题。只有在一个公正、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建筑企业才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创新精神,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财富。同时也希望公众能够理性看待建筑行业的问题和挑战,共同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最后,各方应积极应对本案的后续工作,并寻求合法、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希望在法律框架下,在社会各界关注中,沈阳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项目建设能有一个多方满意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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