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董秘多个“马甲”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被罚1334万

  2月9日晚间,吉林益盛药业(002566)对其副总经理、董秘李铁军遭到证监会处罚一事进行了披露。

  李铁军曾利用多个“马甲”账户内幕交易益盛药业股票。为此,证监会决定没收李铁军违法所得445万元,并处以罚款1334万元,总计1700余万元。同时由于违规未披露上市前股东代持股份事宜,控股股东张益胜和李铁军被处以罚款,并处以5年和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李铁军涉及的内幕交易违法事实,是在敏感期交易益盛药业股票。所涉及的敏感期分别是在2013年11月20日-2014年4月1日、2014年1月10日-2014年4月9日,分别涉及益盛药业的重组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公告显示,2013年10月底,吉林抚松长白山人参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杨某宇等拜访益盛药业,介绍了万良人参市场,并重点介绍了万良人参市场正在争取人参中药材质量可追溯认证体系资质及人参交易专营许可资质。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对此很感兴趣,表示可以考虑收购万良人参市场100%股权。

  2013年11月20日,张益胜召集董秘李铁军在内多人开会商议与万良人参市场合作事宜,会议议定:益盛药业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万良人参市场100%股权,价格待调查评估后定。

  2014年3月29日,双方确定收购一事。2014年4月1日,益盛药业发布停牌公告,称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于2014年3月3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后双方合作因故终止,益盛药业未公告收购万良人参市场的具体情况。

  在考虑收购万良人参市场期间,张益胜曾与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洽谈收购,并提出了初步合作意向及收购方式。 在与万良人参市场终止合作后,益盛药业于2014年5月与皇封参业方面启动收购洽谈,并于2014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后因双方存在分歧,收购终止。益盛药业于2014年10月25日发布终止收购的公告。

  2016年9月20日,益盛药业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因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包括益盛药业上市前存在4名股东为556人代持股份的情形;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益盛药业及其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知或应当知悉代持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指使董秘李铁军隐瞒代持情况。

  在益盛药业计划收购合作的敏感时期,李铁军利用自己所了解的益盛药业重组和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信息,通过“王某胜”、“王某”的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买入益盛药业。证监会办案人员通过询问笔录、通话记录、账户交易数据和银行资料,认定李铁军内幕交易案成立。

  证监会认为,益盛药业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属于公司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构成《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同时,为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筹集资金还属于公司发行新股的行为,属于公司增资的计划。在益盛药业发布公告前,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3年11月20日形成,2014年4月1日公开。李铁军不晚于2013年11月20日知悉该内幕信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此外,李铁军也参与了上市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与李铁军案类似,去年证监会还披露了两起董秘从事内部交易的案件。

  2016年4月,证监会公布了对粤宏远A前董秘李正雪的行政处罚书。李正雪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

  2013年,粤宏远A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购买资产,内幕交易敏感期是在2013年8月7日至8月25日。在此期间,李正雪作为参与重组的中间介绍人,直接参与了粤宏远与怡创科技谈判事宜,知悉内幕信息。

  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3月24日,李正雪控制“柳某飞”、“周某光”、“袁某华”和“熊某发”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粤宏远A”。不过在这起案件中,李正雪不赚反亏,合计损失超过了100万元。

  另一例董秘被罚案发生在*ST金瑞,该公司前董秘刘丹涉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华升股份,共非法获利13.6万余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刘丹违法所得,并处以约13.6万元罚款。当时刘丹参与了大智慧收购湘财证券的重组研究,而华升股份恰好是湘财证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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