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宫斗”剧终?反对票一哥华夏投资忙减持
今年8月份,中房地产的股价曾创下接近24.5元的新高,比去年A股疯牛时还凶猛,尽管此前“中交系”曾筹划重组未了,但并不妨碍股价活跃。
近日,中房地产公告称,其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华夏投资)拟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
如果不熟悉中房地产运作的投资者,会认为这与A股市场上其他公司的减持行为并无差异。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发现,华夏投资这期间逢高大额减持另有深意——没了话语权,不趁早走,还等什么?
投35张反对或弃权票后减持
根据中房地产的公告,仅10月11日和19日这两个交易日,华夏投资分别减持了中房地产100万股和130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0.336%和0.437%,而减持均价分别为14.58元/股和15.26元/股。
对于华夏投资的密集减持,中房地产公开表示,华夏投资无最低减持价格,在公司“股改”和定增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目前中房地产第一大股东为持股53.32%的中住地产,现已划拨至中交房地产集团旗下。第二大股东为持股10.69%的重庆渝富集团,第三大股东为持股8.09%的华夏投资,第四大股东为持股低于5%的西安紫薇地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上述4个重要股东自2008年实施“股改”进入以来,持股结构一直较为稳定,但背后围绕董事会决策却早生龃龉。
2008年报显示,中房地产董事会6个席位有4位为中房集团及中住地产,渝富集团与华夏投资各占1个董事席位,其中华夏投资方面的董事代表为该公司董事长钟飞。
自2012年8月起,华夏投资派其公司总裁刘兆丰为中房地产新一届董事会中代表自身利益的董事代表,任期截至2015年8月份。
据了解,刘兆丰担任董事以来,针对中房地产诸多议案曾投下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尤其是中房地产披露其2013年三季报,刘兆丰首次质疑报表的真实性。
其理由是,中房地产董事会从未主动向刘兆丰董事通报或披露经营活动情况及可助于其判断公司经营状况的任何资讯,无法对季报提供信息真实性予以判断。
记者梳理发现,中房地产2013年报、2014年一季报及其半年报均透露刘兆丰对当期报告均说不能保证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刘兆丰任期内累计投下35张反对或弃权票,背后原因也不尽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中房地产2014年初拟推选从中房集团派来的孙卫东担任公司总经理,刘兆丰投下反对票,理由是不具备这个能力。因独立董事一致力挺孙卫东,其借此上位。
败诉及话语权旁落
8年前,华夏投资以一块拆迁地为对价参与中房地产(此前证券名为ST重实)定向增发并成为三股东,但该“问题地块”两年后让该股东与中房地产子公司对簿公堂,相互撕扯。
不过,刘兆丰日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投反对票,与这桩官司无关。去年底,该官司终有结论,中房地产胜诉,获得华夏投资支付的近5000万元。
去年8月25日,中房地产董事会换届,曾推选了4位“中交系”、1位渝富和1位华夏投资等6位候选人,其中华夏投资的候选人为张欣翼,去年9月11日股东大会投票决议上却意外“落选”。
熟悉中房地产的重庆一位地产资深人士告诉记者,随着中交集团直接插手管控中房地产,这使得华夏投资的话语权进一步被削弱。去年央企重组概念受热捧,相关个股出现了一轮大涨,华夏投资高位套现也是明智的。
记者注意到,华夏投资上述减持完毕之后,将继续持有中房地产6.58%的股权,仍为其重要股东,但失去了董事一席的华夏投资能否继续力挽狂澜?
实际上,中房地产现在的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其持股比例为53.32%,而二股东渝富集团持股比例为10.69%,一直作为一个财务投资者角色出现,并不干涉具体经营事务。
今年上半年,中房地产筹划重组“中交系”价值64亿元的地产资产,虽暂时流产,但这并不妨碍其发债等资本融资动作及激进拿地决心,尤其是聘浙江地产民企巨头新中梁地产负责人杨剑平为其总经理,包括探索合作开发宁波鄞州地王等。
华夏投资减持中房地产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减持均价8.28元/股减持股数150万股减持比例0.505%;
2016年10月11日减持均价14.58元/股减持股数100万股减持比例0.336%;
2016年10月19日减持均价15.26元/股减持股数130万股减持比例0.437% 。
下一篇:证金抛售、百只基金撤退 万科三季度发生了什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