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细则被指违法 专家:落地后或不会这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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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交通部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到10月各大城市出台严苛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大幅抬高网约车准入门槛,短短数月,互联网出行这一业态可谓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据《科技日报》报道,网约车细则本身涉嫌违法。日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称,从法律上看,北京、上海等地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本地户籍,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称:“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由此看来,限定驾驶员户籍,直接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

  不过,北京市交通委在回应“细则”时曾指出,北京出租车驾驶员同样也要求具备本市常住户口。对此,张效羽认为,其内在逻辑就是试图将网约车与现行出租车管理体制保持一致。然而他强调,出租车司机必须具备本地户籍,这一规定其实也违法。

  “在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标准方面,也有违反《行政许可法》和之前交通部出台的《暂行办法》的嫌疑。”《暂行办法》规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来确定车辆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注意,这里说的是‘具体规定’,不是‘另行规定’。地方进行细则立法时,不应新增超出《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否则就有违反《暂行办法》之嫌。”张效羽说。

  另外,地方网约车新政可能产生新的灰色地带。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平分析,20—40岁的非本地户籍青壮年是网约车司机的主体,对他们来说,从事网约车经营是将自己的劳力转变为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一旦禁止他们合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权利,不仅可能将他们逼入‘黑车’等非法经营地带,更可能让他们产生强烈的不平等感和歧视感。如果新政细则真的落地,按照“本地户籍+本地车辆”模式来进行网约车经营,或将出现本地户籍注册网约车驾驶员将车辆转租给外地驾驶员经营的情况。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可能又产生新的灰色地带,进一步恶化监管和网约车经营之间的关系。

  另据《科技日报》报道,易观汽车与交通出行研究中心分析师王晨曦认为,网约车落地政策或许不会如此严格。

  王晨曦认为,地方政府,尤其像北上广深这种一线城市,按理说应该持有更加开放包容心态。现在提倡‘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以政府应该更加包容网约车这种创新的、而且获得民众认可的出行方式。虽然征求意见稿严得让人吃惊,但相关城市最终落地政策会怎样,现在还不得而知。

  征求意见稿一出,有人直接撰文称“滴滴已死”。而王晨曦认为,在那些要求司机户籍和车辆类型的城市中,专车数量确实将会下降。不过,最终落地的政策一定会在博弈之后达到一个各个利益相关方能够接受的平衡点,因而“不会像现在征求意见稿那样,对专车市场产生特别剧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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