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旗下国银租赁涉贪 牵扯南航东航
国开行旗下航空租赁公司国银租赁涉贪案,4月28日在深圳开庭。检方指控,国银租赁原董事长王翀涉嫌在取得南航和东航的飞机租赁业务时,受贿700多万港元。王翀承认与东航相关的指控,但对与南航相关的指控,他在庭上翻供,声称早前是在侦查办案人员诱导下作出伪证。
现年51岁的王翀早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1999年加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银租赁),供职15年后于2014年卸任董事长一职。
国银租赁是国内大型航空租赁商,前身为初创于1984年的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迄今已有32年历史。2008年,国开行出资80亿元控股该公司,同时将其更为现名,目前注册资本达95亿元,国开行持股88.9%。国银租赁新近拟赴港上市,申请材料已呈递港交所。
此番检方指控的两宗涉嫌犯罪事实发生于2006-2012年,此间,王翀历任国银租赁董事、总裁,董事长。
这两宗指控均与飞机租赁业务有关,王翀涉嫌受贿额合计700多万港元。第一宗是国银租赁在取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29.SH,下称南航)飞机租赁业务时,王翀涉嫌受贿550万港元;第二宗是国银租赁在取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115.SH,下称东航)飞机租赁业务时,王翀涉嫌受贿212万港元。
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宗涉嫌犯罪事实。
据检方指控:2007-2008年,南航数次采取竞标方式,引进一批经营性租赁飞机投入航线运营。2007年年中,王翀委托AIRLOG公司负责人何惠玲,让她利用与南航的关系从中运作,为国银租赁取得南航的飞机租赁项目。同年下半年,何惠玲促成四架飞机的租赁业务。其后及至2008年,何惠玲又促使国银租赁取得南航九架飞机的租赁业务。
检方指称:2007-2012年,国银租赁以咨询服务费名义向何惠玲支付5260万元。2008-2010年,何惠玲将收取的部分款项兑换成1750万港元,作为好处费送给时任国银租赁副总裁的吴荣样。吴荣样后于2010-2011年间,分三次将其中的550万港元转交给王翀。
针对这宗指控,王翀当庭翻供,表示早前口供乃是伪证。
王翀在庭上忆述道:2015年2月-8月的七个月间,他在看守所处于“加密”状态,没有生活费,也不能与外界联系,更无法会见律师。当时,侦查办案人员动员他说,如果他能够配合调查,并为中央巡视组提供民航领域的贪腐线索,那就可以争取立功表现。由是,王翀想起何惠玲与南航关系不错,再加上吴荣样确曾提到何惠玲有意送好处费,他便向办案人员编造了前述犯罪事实。
王翀自称,与何惠玲仅仅见过一面,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当时国银租赁的同事也在场,双方关系生疏,不可能当面商议好处费一事。自那次见面后,双方再无联系,自己更是从未收取550万港元的好处费。
检方指控的第二宗涉嫌犯罪事实,与东航有关。
检方称:2006年初,环宇飞机融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马亚东向王翀表示,可以协助为国银租赁取得东航的飞机租赁业务,但他要按项目租金的2.5%收取咨询服务费,其中1%作为好处费送给王翀。王翀应允。其后在马亚东运作下,国银租赁取得东航一架飞机的租赁业务。在收取咨询服务费后,马亚东如约送给王翀好处费212万港元。针对这宗指控,王翀表示认罪。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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