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公司董事会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6月7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部分媒体刊登的涉及我公司的市场传闻做了澄清公告。2012年6月26日个别媒体再次零星报道。知悉此事后,本公司就近期市场传闻,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强先生、控股股东及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赵志强先生在甘肃华夏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筑”)担任总经理,在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华夏”)担任执行董事,并同时担任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核实,之所以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没有披露赵志强先生在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企业行政职务,所以只披露了担任的职务,没有披露法定代表人身份。

  二、华夏建筑2010年4月21日工商变更登记显示出资比例为“甘肃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94%,赵志强12%”,经核实应为:“甘肃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赵志强6%。”出资比例有误属该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之误。

  三、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兰州华夏系赵志强先生与两个自然人及兰州群英工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盛达集团未直接或间接出资,因此,兰州华夏和盛达集团无关系。经从公开资料查询,盛达矿业是盛达集团的控股上市公司,亦与兰州华夏无关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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