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传统媒体内部创业为什么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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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媒体内部创业这件事最近搞得很热火。

  其实它的大背景无非是这样的:很多媒体人在考虑离开传统媒体,其中一部分属于自行创业,因为不乏榜样效应在前头。加之当下资本市场还算有钱,一些资深媒体人有一定的社交圈,获得早期融资,也相对较易。

  任何一个组织,最珍贵的就是人才。人才都跑光了,就不要玩了。于是,一个鼓励内部创业的想法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既能找到好的项目,又能拴住想离职的媒体人的心,何乐不为?而媒体人,好歹还有个国有公司罩着,风险总比江湖上来得小些。

  听起来很美好的事,实则纠结万分。

  第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内部创业者。

  理论上讲,创业应该是没有后路的。这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一个媒体人愿意内部创业,ta就应该承担创业失败的后果。直白点讲,就是创业一旦失败,请你卷铺盖走人,不管你原来是副处也好正处也好,主编也罢总编也罢。

  这个道理放在江湖里是基本成立的,但放在媒体内部,就很让人退步不前。有经验的所谓资深媒体人,大小都混了点年头,可能有级别,可能有职位,让人一下子把后路全断了,未免踌躇。

  但是,很多媒体人是离职创业的啊?那可是先抛了级别职位,再去干九死一生的事,为什么他们可以,而内部创业就不可以呢?这个问题容后分析。

  第二个环节在于,如何看待项目与集团的关系。

  大多数媒体内部创业项目,多和本集团有些关联,比如说,可以动用集团的资源:包括且不限于媒体资源、行政资源、客户资源,等等。

  这些资源的投入,不能说一分钱不值,但也不能随便喊个天价。曾经有一个媒体集团,内部某媒体人自己干了个公号,风生水起,集团想投资,开口竟然是“报社品牌资源”,还要占个大股,这生意傻子才会接。

  而这两个问题,都是表面的,其深层次问题只有一个,而且,不夸张地说一句,这个深层次问题,几乎是无解的。

  某地方都市媒体集团,准备了一笔银子,号召集团内部员工立项领钱,搞内部创业。

  其中有一个规则大致是这样的:集团不能接受所谓“智力入股”。换而言之,如果一个员工创立的项目从集团那里获取20万,那么这个20万的占比取决于这个员工自己能拿出来多少真金白银来。如果没有,对不起,基本上就是集团百分百控股了。

  如果这个项目,创立员工觉得值100万,集团的20万只能占20%,那么员工自己就得筹资80万。有趣的问题就在这里:如果员工自己能筹到80万,还要你集团20万干嘛呢?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媒体人宁可砸了自己的饭碗,也要跑外部去单干创业。因为在江湖上,VC是认“智力投资”的。创始人一分钱没出,结果占了个大股,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是“应有之义”。

  集团投了一笔小钱,占了大股甚至还要百分百控股,如果还想提出“创业不成就滚蛋”、“本集团某些资源可以折合成资本”,这让创立项目者情何以堪?

  有评论说这个地方媒体集团是在搞变相裁员,我倒认为这个评论过了。一来该集团也没让人项目失败就滚蛋,二来,集团主事者不是傻子,知道这个条件不好,未必有多少人肯真正按创业的方式去做。

  条件不好,为什么还要这么干?

  不接受所谓智力入股,这不是媒体自己定的规则,是国资定的规则。

  国资很怕一件事:国有公司内部勾结,上下其手,从国资里套钱,结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一个媒体领导同意集团某员工以智力入股占比8成,自己集团出20万只占2成,那么,这个领导怎么证明,ta不是和该员工合谋,让国资利益受损?

  天下最难证明的事就是“无”,而且,就算一开始闯过了关,后面的事,还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因为动辄要去证明“无”。

  任何一个国有公司,稍微大一点,内部都是举报信满天飞的。没几个媒体领导,会甘冒如此大的风险(自己的利益又不是太大),去硬闯“同意智力入股”这样的事。

  国资的担忧,不是说没有任何道理。

  领导的无力,也不是说没有任何依据。

  员工的懈怠,就更加有逻辑可循了。

  所以,媒体内部创业这种事,基本上,就是个搞次大赛烘托一番气氛的事。真要撸起袖子干,不靠谱的地方,多了去了。

  基本就可以归为两个字:无解。

  有解的方式只有一个:与外部基金合作,配资成立投资基金,并且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

  上海报业折腾的事中,825基金的运作逻辑是可圈可点的。与华映资本合作,让有经验的投资公司去运作。虽然我不清楚华映出了多少钱,但想来按照国资的要求,配资这件事本身一定存在。

  用风险投资基金的玩法去玩,才能从一开始就形成市场化的套路:创始人以智力占据大股,且斩断后路。集团资源式入股,用市场价格来计算(说白了就是可以讨价还价甚至拒绝)。

  至于什么内部创业,还是喊喊算了,鼓舞一下士气,权当发个奖金,千万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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