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如何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

  在公司治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永远是一对矛盾,但没有绝对的对立,只有统一起来才能和谐。这个道理似乎大家都明白,但往往一到工作之中就不那么明白了。

  做事情讲原则应该是件好事,比如在企业有制度就应该按照制度去执行,这也是培养企业执行力。但执行力与绝对的制度、原则性还不完全一样,因为时时处处搬用制度,会变得很教条,最重要的是执行力是指执行一个制度、或者一个原则、或者一个方案的时候,把事情做正确,绝不是因错而错、一错再错。过分强调或依赖原则性或者制度性,是不能有效地培养出执行力的。

  有人说看一个企业的运作是不是流畅,一看行政管理制度,二看财务报销制度。这话有点道理。广州的一家企业,有一项运行了若干年的不合时宜的行政制度,即任何人都不得享有接送机场的待遇,即使是早晨5点出发,即使是晚上2点到达,除非有尊贵客人随行或者有非常笨重而昂贵的随身物品。多么荒唐,因为该公司不仅地处偏僻、公交体系匮乏,而且距离遥远达35公里。新来的行政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调整,在车辆允许的前提下,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特殊时段的人给予接送,如半夜1点至凌晨6点的出发或者到达。这样做的问题来了:往返机场的高速路桥费被财务拒绝报销。财务负责人说:一切按照制度办事。同时告戒,如果想变,必须先做出制度、得到相关领导审批和公示后才能生效。这就是所谓的原则性和制度说了算的悲哀,直接结果是许多中高层表示,以后出差就直接从家里出发,不来公司了,若是从外回来,坚决不坐下午或者夜机,宁愿多住一天也要确保不会半夜到达。这就是教条主义的成本与教训。还有,这间企业还规定,任何人不得报销的士车票,但可以派出车辆从广州出发到珠三角地区的附近城市。就拿去深圳说吧,假设一个人出去办事,派一个车的成本是过路过桥来回130元,烧油在150元,司机工资和磨损在350元,加起来是630元,若是让员工坐火车去,来回车票140元,在市内坐公交和打车至多100元,总和不过240元。熟多熟少一目了然,但因为不能报销的士票,公司宁愿派车跟随,员工就养成了不派车不出门的习惯,这也是教条的成本和浪费。再仔细想一想,除了教条,还隐藏了一个对原则的破坏:派车究竟谁说了算?谁最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当下最合理的判断?财务是不是管得过宽而忽视了其管理本质?财务是不是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剥夺别的部门的职能?值得深思!还好,经过一年左右的辩论和申讨,相关制度做出了适当调整,企业开始彰显人性的光辉,效率高多了,一心向着企的员工开始真正能够以企业为家了,企业开创了新的局面,新事业蒸蒸日上。

  凡事都绝对依靠原则性和制度性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除了人们被压抑和扭曲外,就是产生消极怠工、流程漫长、效率低下。事实上,这个企业就是这样,这就验证了看企业先看行政和财务的说法。其实,只要我们仔细想一想就知道制度不能帮我们解决所有的问题的,一是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时候会无制度可依照;二是人有主观能动性具有灵活性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优秀的企业除了有非常完善的制度体系外,还需要非常高素质的人处在相关的岗位去做领导的重要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根据制度在灵活地解决问题。否则,任何企业都可以拿来哈佛、微软、通用的制度体系,稍加改变,强制地放到各个部门运作,各领导岗位就是一味执行,小学毕业生就行了,这成本多低啊。但只有傻瓜会这么想,只有更大的傻瓜会这么做,企业不是原地踏步就是玩完,那是必然的,因为根据常识大家都想得到。

  走极端、钻牛角尖也是中国人的一个性格特征。原则性与制度性的极端被否定之后,灵活性就大行其道。比如,中国人在长期不能得到人人平等的环境时,天天叫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当下,这种平等的诉求往往不理性。当官的出事了,就一方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方面说民愤极大应当从快从重判处,法律就是我们讲的原则与制度,量刑是客观公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民愤不成因素,从重与从快也是多余的表白,甚至本身就是枉法。反过来,假设有一个遭受丈夫长年虐待的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把丈夫杀了,照理说只要不是出于正当防卫,就得杀人偿命,但这时就会出现很多民众主动为该妇女请愿、联名签字,最后的判决也就很轻了。这就是渴望原则性而用灵活性否掉原则性的感情用事的典型中国案例,是老百姓亲自参与制造的,是当权者糊涂允许的。所以中国既滥用原则性和灵活性,又缺乏原则性和灵活性。当今社会的价值扭曲、道德沦丧就是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混合浇铸的混乱性。所以,几乎同样性质的案子在不同的省份甚至不同的城市都会有不同的判决。社会如此,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细胞,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过分强调原则性或者过分强调灵活性的人,都是因为自我中心的需要,最终结果都是走向其对立的反面。

  为什么有人总要强调原则性?为什么有人总要强调灵活性?为什么有的人一会儿强调原则性一会儿又强调灵活性呢?都是基于自身的需要。刚才案例中财务强调的原则性本身也没有多少错误,但若别人有其他的事情用制度跟他较真的时候,他会说制度不正确或者制度不合理难道还要按照制度执行吗?他会主动阻止,本身也没有错误,甚至我们讲他很负责任。但这就恰恰就是问题点,因为他就是原则,他说了算。从这个角度讲,坚持原则性或者制度性的同时,就是坚持他的利益,因为制度是他等代表所制订的,说白了,就是由他来灵活掌握,结果失去了公平性也就失去了原则性,自己因此走到了灵活性的反面。过分讲究灵活性的人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他说了算,这是根本。其实这就是原则性,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则。一不小心,自己也把自己从灵活性推向了原则性的立场,只是比较隐含,不仔细分析是不容易被外人发现。

  强调原则性或者灵活性而能够强迫执行并畅行其道的人,代表的往往不是自己,而是幕后另有其人,原因可能是企业管控的需要。

  原则性也好灵活性也罢,都是基于某种利益的需要,是看上去有话事权者代表组织在做事的需要,这个组织往往就是企业所有者(不是真正的组织,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已)。这一点可能是很多人不深思而看不到的。所以很多企业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财务就被推到了浪尖,会招致怨恨甚至唾骂,尽管他们也是为了企业好,坚持以企业为家,不得不“多管闲事”,但他们内心的痛楚又有几个人理解呢?这不,关于派车的问题、关于可以报销的士票的问题等,当时相关人员都做出了新的制度,但相当长的时间都没有得到审批通过,老的制度就不得不继续运行,你能说是财务管理者的错误吗?但无论如何,这样做也有相关管理者的某些无奈,比如事务太多人手不足,相关管理者意识和觉悟不高等原因,至少“一刀切”能够达到企业管控的直接效果,只是“简单粗暴”了一些。从这个角度讲,员工消极、抱怨、抗争都是不明智的。既然在一个大家庭之中,相互理解,创造条件,才会改善,才会和谐。过分纠缠于企业存在问题的细枝末节的人,也不是能够推动企业变革的主人。

  大家多思考一个课题“以时间换空间”,会有好的收获。

  社会上民众与组织之间会因为利益而存在冲突,企业里员工与老板之间也会因为利益(劳资)而产生冲突(矛盾),这是永远都会客观存在的,这些冲突的诉求表现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和谐,也就是民众与组织的共生、员工与企业的共存。要使得这种冲突尽量地减少或者减小,于社会,要有宪法,于企业,要有价值观。宪法或价值观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才会有一个平衡,否则,社会会跑偏,企业也会跑偏。

  在企业管理中,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够不至于让原则性或者灵活性跑偏,并且还能够朝有利于解决问题、改善、提升效益的方向和谐和运用、相得益彰呢?非常重要,其中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企业的一个宪法和尺度,任何偏离价值观的做法,无论你是在坚持原则坚持制度,还是坚持灵活性,都是错误的。

  无论什么价值体系,坚持以大家的意志为意志,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集中制,就会有利于被大家拥护,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可以灵活地运用原则性和制度,也可以原则性地使用灵活性等解决问题的手段,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目的,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对运用灵活性或者原则性的结果判断,就象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法宝一样,我们要看结果,要遇见性地判断结果。一个主管,不管他的本意和出发点是什么,只要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结果,就是对企业的伤害,不管他是坚持原则性还是坚持灵活性,都应当做出适当的调整,才是明智之举。

上一篇:老板很善变 有“理”还是有“罪”
下一篇:企业制定融资战略的意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