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远嫁”疑云未消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味精)这朵昔日之花,一直内忧外患不断。最近,又被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投资)抢婚成功,莲花味精不得已“改嫁”他乡。
2015年1月1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睿康投资掌门人夏建统顺利过关,正式当选为莲花味精新一任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改选同步进行,这意味着莲花味精原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农开公司),已对公司失去控制权。
悲情“改嫁”
2014年12月底,在第二大股东睿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压力下,莲花味精董事长刘向东、董事郑德洲、独立董事韩复龄和成先平纷纷请辞,莲花味精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王朝更替”。
同时,莲花味精突然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宣布睿康投资入主。然而,就是这次让人始料未及的变动,再次把莲花味精推上风口浪尖,毕竟这个节点,距离莲花味精前次重组失败还不到20天。
面对“改嫁”,农开公司表现得尤为平静,仅对外表示是自己主动放弃了莲花味精的控制权。也许,这对农开公司来说,也是一种解脱。“莲花味精步入正轨,农开公司已经无须充当‘救火队员’。”分析师曾国明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2013年,莲花味精就巨亏3.26亿元,2014年依旧保持高额亏损。若继续亏损,莲花味精就会被“挂星戴帽”了。因此,对莲花味精来说,想办法止损止亏,才是当务之急,而睿康投资的进入,恰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若从这个层面上说,农开公司的退出也合情合理了。
长期以来,莲花味精动荡不安,根本原因还是运营出现问题,才给了外来势力以机会。
那么,问题来了,短期内莲花味精是否会成为下一个冰熊股份,或短期内会否像东方银星一样成为下一个“名义上的河南上市公司”?而莲花味精企业治理的顽疾,未来能否获得彻底改变,也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
对第一个问题,睿康投资表示,只能保证本次变更不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并承诺通知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既定的发展计划及经营方针进行重大变更。
但是公司已经由睿康投资实际控制,将来超过一定期限后,那就一切皆有可能了。“暂时应该不会更名,不过长期看,就不敢保证了。” 莲花味精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
睿康“政|变”
事实上,2014年10月,睿康投资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根据公告,2014年10月29日,莲花味精第二大股东,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科技)与睿康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时,此举让业界联想到了同属于夏建统的天夏科技,可能会借壳莲花味精。
早在2006年3月,天安科技成立仅一个多月时,莲花味精就与天安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莲花味精将持有的7826.1万股(占总股本的8.85%)股权转给天安科技,每股2.3元,转|让价1.8亿元。天安科技依靠债转股的方式,成功成为莲花味精的第二大股东。
然而,巧合的是,就在睿康投资刚刚接盘天安科技,莲花味精就迅速启动了重组,而睿康投资理所当然参与其中。但最终因莲花味精众多纠纷依旧未得到解决,导致重组一事戛然而止,睿康投资的算盘落空了。
但重组失败后仅15天,睿康投资不甘心计划泡汤,又采取了“围魏救赵”的策略,即联合颢曦投资、天安科技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至此睿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27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92%,其持股比例已超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农开公司。
面对睿康投资接二连三的“攻势”,农开公司无意维持控制权,这也意味着,莲花味精不大可能上演类似“东方银星争夺战”的戏码。最终,睿康投资很快成为莲花味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占有睿康投资80%股权的夏建统,名正言顺地成了莲花味精的实际控制人。
对睿康投资来说,其经营范围涵盖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等方面,自从2014年4月成立以来,就对莲花味精产生了兴趣,之后一直虎视眈眈。到2014年12月,成为实际控制人,睿康投资仅用了8个月。
二次“王朝变更”
事实上,“王朝变更”对莲花味精来说,并不是第一次。
莲花味精在1998年就成功登陆A股市场,但作为昔日的国内味精行业龙头企业,自上市之后,业绩却每况愈下,亏损连连,如坐上“过山车”一般。莲花味精的急剧扩张,不仅导致主营业务没有起色,还官司缠身,平时只有靠与有关银行通过债务重组获益,才能勉强维持企业运转。
直到2009年,作为河南国有农业政策性投资机构,农开公司为保莲花味精这个壳,不得已入股莲花味精,并成为控股股东。随后,代表农开公司的刘向东出任莲花味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宣告莲花味精首次资产重组告一段落。
之后的5年,农开公司对莲花味精进行了大幅改革,比如企业产权改制、股权分配改革等。经过农开公司大刀阔斧的改革后,莲花味精逐渐有了起色,并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业绩。莲花味精的亏损开始逐年降低,并大幅扩展了下游产业。尽管在莲花味精的发展中,农开公司功不可没,但是近年来,莲花味精屡被外界指责,被认为“战略保守”,甚至“决策失利”。
不可否认,在现代企业制度日趋完善的情况下,莲花味精内部还存在控制流程失控、独董履职不实、信息披露不规范等治理顽疾。2004 年至2014年,莲花味精因出现违规行为而被各级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通报处分多达11次,这其中的原因多为资金去向未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失实等。即使经历了2010年的“改朝换代”,内部控制流程依旧未能规范。“农开公司并没有对莲花味精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改革,依旧存在不规范、信息披露失实等公司治理弊端。”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对莲花味精来说,一次“换汤不换药”的“改朝换代”,并没让莲花味精摆脱过去的治理模式。之前留下的“后遗症”,为二次“王朝变更”埋下伏笔。
如今,“王朝变更”已成过去,未来莲花味精能否进行彻底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重铸新的辉煌,这才是市场和业界最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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