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暂停“金融”相关字样企业注册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启动,在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财新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此事。
按照央行4月14日出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省级政府将联合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主要从在工商系统登记注册的企业入手,进行业务性质界定,以便分类处置。
此前财新报道,该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不到一年,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评估、验收四个阶段,所有工作将于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见财新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行‘负面清单’”)
“工商系统管的是入口,这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进行处理和防范。”一位权威监管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暂停注册类金融的机构,是为建立前端准入机制。如果在整治期间这些存量企业没有通过监管部门的认定,就会被取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而言,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出现跟“金融”有关字样的机构,包括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均将暂停注册。“严格意义上未经批准,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均不得使用这些字样”。另一位监管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
这意味着,存量已注册的企业将被一一甄别,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就被查处;以后对于金融类企业的准入门槛,回到了类似“先证后照”的管理方式,即先由相应金融管理部门审核,再到工商局注册。
截至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互联网金融活跃的城市,已采取了前述行动。
比如北京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性经营项目。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跟金融有关表述的企业,也暂停核准登记。
深圳市暂停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名称及经营范围的登记注册。 同时, 在银监会对P2P的征求意见稿下发之后,相关P2P公司应相应作出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调整。比如,原来可以叫“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现在这些公司都必须改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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