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家上市公司蜂拥融资租赁,约七成企业是空壳

8591af94a97c8c1acc5bebd2cea10b3c.jpg

   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融资租赁全国风险排查将于本月底收官。从协会反映的情况来看,确实发现了有少数企业存在失联、超杠杆经营等问题,总体风险可控。另一方面,随着大量资金的不断涌入,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积弊也开始显现:目前业内大约有七成是空壳企业,融资难、人才匮乏等问题日益凸显。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商务部下发通知之后,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均已开展行业内风险排查工作。“风险排查工作春节后已经启动,按照商务部的要求,要在3月底完成融资租赁的风险排查工作。这次风险排查工作有两个背景:一是商务部要求的每年例行检查,二是北京市执行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要求。”北京市租赁协会会长张巨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此次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主要围绕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虚构租赁物等以融资租赁名义从事变相贷款等行为,是否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租赁物低值高买、高值低租等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行为,是否虚假宣传、虚构项目通过公开渠道融资等,风险资产比例是否超过规定限额等几方面内容。

  “目前,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十几家企业失联,还有几家企业超杠杆经营等问题。 

  不过整体风险没有那么大。”张巨光表示。

  不过,从长期来看,行业发展的积弊已开始显现。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融资租赁行业存在两个“二八现象”:一是融资租赁业务中,约20%是“直租”业务,约80%是“售后回租”业务;二是在业内共计4000多家企业中,其中仅有约两三成的企业在正常经营,而约有七八成的企业因为缺钱、缺人等原因导致业务停滞或者没有开业,成为空壳公司。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一般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大约有40多家,另一类是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和外资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有4000多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有190家左右。据统计,至2015年底,金融租赁企业资产总额约1.6万亿元,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约9000亿元,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约1.1万亿元。

  空壳公司的产生,与行业此前高速、粗放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据了解,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在2014年之前年增速高达80%以上,从2014年至今,增速有所放缓,大约是30%到40%。受融资租赁行业持续高速增长发展态势吸引,以及国家和地方各项利好政策相继出台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证券机构、私募等各方资本近两年蜂拥进入融资租赁行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13家融资(金融)租赁企业直接上市。除了直接上市之外,上市公司设立或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热情不断高涨。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016年2月底,共有111家上市公司设立或参股融资(金融)租赁公司。

  业内指出,上市公司意图通过融资租赁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改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也期望通过上市公司开拓融资渠道,扩大业务规模。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也不排除有些上市公司是在炒概念。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开利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些年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确实在提升。从数据来看,行业整体的坏账率也在提高。风险上升一是因为经济增速放缓,不少承租人出现经营困难;二是之前行业发展速度过快,粗放式发展模式下过分追求业务规模,对风险控制的重视不够。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融资租赁行业的特点,因为有物权可以变现,所以从原理上来说风险不大,不会有泡沫,也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真正的风险可能存在于过多的企业不去真正做融资租赁业务,而是单纯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者资本炒作的工具,去做所谓的通道业务。

  天津租赁协会副秘书长段学雷表示,融资租赁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手段,如果发生风险也会波及实体行业,因此风险防控应该放在第一位。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要深耕细作向着专业化、细分化市场的方向差异化发展,还要注重业务创新以及与业务上下游、供应链的衔接。

  刘开利认为,空壳现象同时也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特征,目前还没有必要把风险过度放大。在他看来,监管的方向上应该分类监管,即把正常经营做业务的公司和空壳公司区分监管。同时给予市场主体引导,财政等政策也精准扶持,给企业合理的空间自主摸索和磨炼。

上一篇:“中国智造”确定AI升值路线图
下一篇:山西煤炭行业反腐调查:7大集团5家高管沦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