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的烦恼:做假无处不在 游离在"法律之外"
这一头,自己的身份、归谁监管、法律规范各种问题还没找到答案;另一头,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各路电商已经拍马杀到……小额信贷公司很头疼!
随着民间资本的膨胀,小额贷款、P2P网络借贷成为时下的“宠儿”。据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目前全国小额信贷公司的数量已经突破了3000多家,呈井喷式发展。
欣欣向荣的背后,更多的则是担忧。尤其随着网络贷款诈骗、小额信贷公司倒闭等问题的涌现,整个小额信贷行业最近烦恼多多。
做假无处不在
小额信贷行业野蛮生长,隐患重重。融道网总经理周汉告诉记者,其交易机制的平台都由创业者自己搭建,“一开始就是有意和无意在试错中前行。”
体现在交易信息的审核上,据一位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不少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是一些网络技术人员,没有任何金融背景,三五个人就搭建起了一个网站。
也因此,P2P网贷平台对借贷双方个人信息的审查,需要到公安部门的公民信息中心进行比对。而对于借贷人的信用状况以及社会关系的调查则严重缺失。一旦发生风险,投资客户自然就成了“冤大头”。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监管,小额信贷平台存在的道德风险也不容忽视。P2P网络借贷平台很容易通过后台更改数据,甚至虚拟和捏造很多不存在的数据,使出资人难以判断网络平台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信息严重不对称。
“由于平台的存在,放贷人与借款人的联系被隔绝了,小额信贷平台可以利用交易机制设计上的漏洞,进行骗贷活动,或者为了业绩随意篡改数据。”中国小额信贷协会会长刘臧秦介绍。
不仅线上网络借贷存在诸多操作风险,线下模式小额信贷也存在不少问题。“最重要的是人员的把控问题。”周汉介绍,业务员在拉到客户时,很难保证不从中“作假”。为了冲刺业绩,有的业务员很可能与借款人一起提交虚假的数据和信息,以便撮合更多的交易。
遭遇电商“围追堵截”
电商犹如“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强势分食着小额信贷这块“大蛋糕”。如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所说,“如果能有效地控制坏账,小额贷款确实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行业。”也正因此,阿里金融、京东商城、苏宁电器和慧聪网等电商纷纷争先恐后地杀入小额信贷领域。
以阿里金融为例,截至2012年6月末,阿里小贷已为12.9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超过260亿元的贷款,年化利率18%。
去年11月份,京东商城与中国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紧随其后,香港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注册资金达3亿元人民币,开始了紧急的战略部署;
另一匹黑马也飞奔赶到:3月3日,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表示,目前正在考虑申请小额信贷牌照。
除了市场份额的挤占,这些拥有庞大客户群体的电商的加入,无异于在小额信贷全行业朝天的热火上又浇了一大桶油,未来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中国平安集团设立的网络投融资平台-平安陆金所发展势头凶猛,总经理马明哲也不禁感慨:“科技行业对传统金融业具有’毁灭性冲击’。”
“在电商的围追堵截后,小额信贷所拥有的空间越来越有限了。”周汉说。
刘臧秦也认为,电商的优势非常明显。“此前电商平台上交易、付款的记录就是评估信用等级的现成数据,电商有了深厚的积累,数据挖掘、搜集和整合更简单,也更容易获得原先客户的信任。”
不过,电商的切入也并非零风险。“电商没有抵押担保,没有信用捆绑,风险发生后很难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会很大。”刘臧秦表示。
游离在法律之外
之所以产生诸多乱象,和小额信贷行业的监管缺失有着重要关系。“小贷机构涉足金融领域,但并不归银监局监管,在各地只有金融办监管,这造成各地政策不一。短期内看来很难改变。”一位小贷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小贷公司的发展一直受制于政策和法规的限制。
首当其冲的,是小额信贷受制于经营地域的限制。从各地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情况看,地方监管机构都是“各自为政”:参与监管的包括金融办、工商局、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等部门,还有的地方规定由几个部门联合监管。
刘臧秦介绍,这种多头监管、各地方监管机构差异巨大的局面,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多重申报和监管者多?审查,不仅增大了市场运营成本,也容易导致小贷公司进行“监管套利”,钻监管的空子。
最具争议的例子是浙江阿里小贷。在现行政策下,小贷行业内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跨区经营。例如,阿里小贷的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25条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经营业务。”即浙江阿里小贷的经营范围为余杭区。
但由于阿里小贷通过网络平台操作的特殊性,尽管其客户来自全国,它的业务操作和发生地却是杭州总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没有跨区经营,打了个擦边球。
从法律规范来看,P2P网络借贷公司,如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红岭等多种模式都是将Prosper、Kiva、Zopa、Lending Club等国外公司复制到国内,处于法律的空白点。
“现在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针对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周汉介绍,网络信贷公司基本处于监管空白状态下,单纯地凭借行业自律很难规整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事实上,从业务性质来看,小额信贷平台发挥的是金融中介的功能,即金融脱媒。然而绝大多数网贷平台均未取得正规金融信息服务牌照,而是冠之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信息服务公司的“抬头”来掩护自己。
“如果是单纯的对接平台,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只有通过第三方咨询或是信息提供的渠道,才能光明正大地收取费用,形成盈利模式。”黄大容认为,“小额信贷公司应该有自己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工具,建立起统一的监管框架,尤其应该纳入账户管理系统和征信系统,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用体系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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