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蜂蜜伪装入美:华人代理商的灰色“秘密”
“素颜”蜂蜜要交184%的高额反倾销税,“裸妆”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选择。绕道第三国、注册多家公司,小货量进口……华人代理商们有着怎样的灰色“秘密”?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进口代理商们的办公室每天都收到各种函件。这些函件大多是广告和传单,常常被成批地扔到废纸篓,但有一种例外——职员们都知道,如果发现有“灰色来信”,必须小心对待。
这种没有抬头的灰色邮件通常来自美国海关,这意味着一种嗅不到、摸不着但切实的危机。因为,这种函件的内容是海关通知收函者,其经手的进口货物“被发现有问题”,要求收函者提供辩解和说明。
在美国的进口贸易圈—— 一个灰色地带的行业——类似的警告信并不罕见。每天,在加州的洛杉矶、奥克兰和旧金山,堆积着成千上万个等待进入美国的货物集装箱。它们往往暗藏玄机——譬如,蜂蜜货桶提单上故意给出一个东南亚国家的产地标示,需缴交的税费便可直线下降。
非法避税通道的曝光,在2月份达到了高峰。2月20日,美国海关下属的移民和海关执法局(USICE)宣布,破获“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倾销刑事案件”——为了避开高达184%的反倾销税,大量中国蜂蜜在进入美国时伪装成来自其它国家。这组案件涉及多家进出口代理商,以及两家全美最大的蜂蜜供应企业。
在接受《21CBR》记者采访时,多位在美华人贸易商透露,这类“伪装入美”的灰色通道已经存在多年。不仅仅是蜂蜜,灰色通道几乎遍及所有遭遇美国反倾销税的中国进口货物种类。然而,随着美国政府针对中国货物的反制行动愈发增强,这些灰色通道如今也面临着更多被打击的“危机”。
灰色通道
利用转口贸易、注册多家公司、小货量进口等是代理商发横财的常见途径。
初春时节的周日,度假的人们沿着加州著名的一号公路驱车,常常可以看到兜售自家蜂蜜的美国农民。尽管没有经过任何中间商,这些草莓蜂蜜每瓶一美元的价格,与超级市场里售卖的、总是最便宜的中国蜂蜜仍然相差无几。
中国蜂蜜在国际贸易里一直是个热门话题。美国早在2000年就开始对中国蜂蜜征收高达34%—184%的反倾销税,欧盟也一度把中国蜂蜜拒诸门外。然而,中国蜂蜜仍然凭借着庞大的产量和低廉的价格持续冲击着世界市场。2004年中国蜂蜜被欧盟解禁后,世界蜂蜜的价格迅速下跌至每磅1美元以下。
美国是蜂蜜消耗量最大的国家,有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消耗了约3.5亿磅蜂蜜。按照本世纪初提出的反倾销诉讼,美国养蜂业认为中国蜂产品的成本应为每吨1500美元,但在美国销售的中国蜂产品的每吨价格却只有1100美元。直到今天,很多美国蜂蜜生产商还公开表示,它们正受到来自中国的非法进口蜂蜜的冲击。
这些指控直指中美贸易中间商。进出口代理商里分布着大量的亚裔从业者,他们组织远洋轮船进入洛杉矶、西雅图、奥克兰和旧金山等大港口,再把包括蜂蜜等来自亚洲的货物转运到美国内陆各州。而日益蓬勃的对中国出口(包括红酒、卫生用品与婴儿用品等)生意,也为贸易中间商提供了不菲利润。
资深的进口代理商对记者透露,他们从事的是一个“半偏门”的行业。譬如,一些通行于深圳—香港的走私手法同样存在于美国与墨西哥的边境,“通过有技巧的汽车转运,红酒能够避开海关直接出入境”。
蜂蜜的国际运输大多通过远洋货轮,其灰色通道就在海上。最常见的手法是利用转口贸易。“早在2002年,美国海关已开始调查部分中国蜂蜜在澳大利亚、墨西哥、泰国、越南等国港口换船转运,以达到躲避关税惩罚的目的。”知情人士说,利用在第三国停留的时机,蜂蜜等中国货便可以换上第三国的新衣。
知情者向记者形容,早些年在“中国制造”进口贸易开始兴旺的时候,有技巧的避税行为,乃至大胆的走私行径已经出现。注册多家公司、小货量进口等是行内人发横财的常见途径。这些现象在加州的贸易圈里被称为半公开的秘密——直到美国海关雇佣华人进行侦查,这些现象才有所收敛。
知情者解释,反倾销措施对中国企业和部分进口代理商都有巨大影响。“美国采购商一般会把进口代理业务交给多家代理商,代理商也乐于维系某类货物持续的、有规模的订单。”来往于香港和洛杉矶的进口代理商人CK(化名)说,“不过,如果你手上有大批货物订单不幸被征收重税,你就要好好想想如何洗清这些订单了。”
在美国政界,代表纽约州的国会参议员舒默一直高调攻击这种“蜂蜜洗钱”(Honey Laundering)行为,要求美国政府进行“零容忍”打击。不过记者采访的多家进口代理商们都认为,蜂蜜仅仅是被打击的典型。在纺织、轮胎等中国制造的进口领域,“只要配额、惩罚性关税存在,就不会缺少造假的贸易需求”。
为了抗击无孔不入的中国蜂蜜,美国养蜂业从2006年开始要求建立标准,希望强制规定瓶装蜂蜜必须标示其纯度和来源认证。长期介入中美贸易的上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彬对记者说,今年开始实施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法》,客观上也给中国农产品和食品的出口带来了更多被检查的机会,“现在这些货物都要有第三方的食品安全认证,还得建立食品可跟踪和被追溯的体系”。
共谋者
为了避税,除了绕道第三国赴美,也可以在产品包装和提货单上做手脚。
为了打击中国蜂蜜的“灰色通道”,美国政府持续增加对进口蜂蜜盘查的资源。2010年底,美国曾在加州各大港口突然扣留所有来自东南亚国家的蜂蜜。加州大学的蜂蜜专家马森说,很多东南亚国家的蜂蜜产量并不高,却向美国出口了大量蜂蜜,这促使美国政府加紧调查,并从2008年开始陆续发现蜂蜜进口的秘密渠道。
从2009年开始,在美华人被指控“蜂蜜洗钱”的案例陆续增多。他们有的是中国大陆的蜂蜜企业负责人,例如2009年在洛杉矶机场被逮捕的阎永祥;有的来自中国海外,譬如近两年分别被判刑的台湾人范鸿达、加州华裔进口商袁淑蓓等。这些案件的情节,通常是谎报蜂蜜产地,偷换蜂蜜产品标签等。在其它被征收反倾销税的货种,包括塑料袋、纸品等领域,华人也被曝光谎报货物数量或者价值的非法避税行为。
LYCO(化名)对华人不断卷入类似案件没有感到意外。“在美国的进口贸易里,来自中国大陆的进口货物,哪怕采购商是美国大企业,货物进口也多由华人公司代理。”这位常年在旧金山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人说,“沟通便利让出入口两端的运作顺畅。当然,这种顺畅也能体现在避税上。”
按照常规,蜂蜜从中国出口前必须经过当地检验检疫和海关等部门的查验,其出境时的包装和提货单,也已印明“Made in China”以及产品名称与批号。为了避税,除了绕道第三国赴美以取得出发地的假象,商人们也可以在产品包装和提货单上做手脚。知情人坦言,这种旅程需要中美两端以及中转地的“三角合作”,而且“蜂蜜在包装上的造假比其它货物更加容易”。
2011年被揭发的一宗案件描述了这种改头换面的过程: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美国加州的三名被告,故意把装有中国进口蜂蜜的货柜桶标示为米果糖,以规避每公斤2.63美元的反倾销税;通关以后,这些蜂蜜在仓库里被重新封装成琥珀蜂蜜,然后向美国消费者出售。
近年,农产品、食品类货物进入美国的检验程序已经有所增加,承载的集装箱可能要经过X光和美国农业部门的随机抽检,但这并不能完全杜绝各种伪装行为。“美国人的执法逻辑是无罪推理,你的货物标价不是太低,海关就不会与你主动核价。”上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彬说,“除非海关得到迹象或者线报,表明你经手的货物长期‘有问题’,你才有可能成为被侦查的对象。”
不过,也有华人贸易商形容如今顺景不再。他们说,在港口的常规检查方面,其集装箱被检查的机会在近几年明显增加。“奥巴马以反恐为理由,上任以后加聘了超过500名检查员进驻各大港口,让进口商人更加小心翼翼。”CK说。更有个别贸易商称,现在美国海关“一旦怀疑你的货物原产地不实,第一假定就是货物来自中国”。
“钓鱼行动”也让进口代理商们感到更多压力。第一蜂蜜公司(Honey Holding)日前宣布,它积极配合美国执法部门的侦查工作,提供卧底采购总监的角色,以引诱不法商人上钩。这种侦查方式多用于走私、贩毒、造假、贩卖军火等犯罪领域,假扮成交易方的警察,用秘密录音等方式获取嫌犯的罪证。
国际蜂蜜采购商对此无法撇责。有些贸易界人士认为,这些买手充当着幕后角色。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曾通过调查德国蜂蜜公司ALW的电子邮件,破获了中国人阎永祥连续多年,经由菲律宾向美国出口中国蜂蜜的避税行为。不过也有采购商自称受害者,譬如华盛顿州常青食品公司(Evergreen Produce)负责人、台湾人刘春波就辩解说:“一开始出口商就说在菲律宾有公司,他们运的是菲律宾蜂蜜。”
由ALW公司引出的,是涉案逃税额约8000万美元的调查。美国当局在2010年已经逮捕了6家公司超过10名主管。在今年2月,被美国执法部门揭发的企业名单又增加了两家美国最大的蜂蜜企业——第一蜂蜜公司(Honey Holding)和Groeb Farm Inc,涉嫌逃税金额高达1.8亿美元。为了获得延缓起诉的机会,这两家公司分别向美国执法部门支付了1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的罚款。
在公开的声明中,这两家公司表示将重组蜂蜜采购内部机制,断绝与原进口代理商的合作,以及杜绝内部腐败行为。但是,美国的蜂蜜销售市场的安全性已被蒙上了阴影。“如果这两家不是大公司,这些人早就被抓进监狱了。”约翰.李斯特,一位加州蜂蜜消费者对记者抱怨道,“原来那么多中国蜂蜜在美国出售,我们却一直以为它们来自印度或者泰国!”
下一篇:3D打印机:也许打得出创新 但难以打出革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