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会所几点思考 揭秘北上广那些名流会所

 

九朝会总经理陈可

  伴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会所这个“家与工作场所之外的第三度生活空间”,也顺理成章的提供了满足“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些需求的一个重要解决方案。那么,关于会所这个新兴行业,你究竟懂多少呢?

  陈可先生长期厕身会所行业,对于中国的会所及整个业态的发展与变化都洞若观火,现陈可先生特在《中国企业家》开辟专栏,将神秘的会所业的点滴为广大网友一一道来,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会所,走进会所,打开一片新的视界。

  圈层VS会所

  关于会所的起源众说纷纭,国人口中的“会所”是中式化的概念,从字面意思理解即为“聚会的场所”。会所的英文为“club”,字面直译为俱乐部,几世纪前的西方俱乐部中会员皆为达官贵人,曾以此为划分身份阶级的标准,是一种小圈子的聚会,相比较会所而言俱乐部更加偏重参与的圈层人群而淡化场所。

  中国的会所也有自己的起源。以北京为例,清代北京的宣南地区曾是会馆聚集区,如保留至今的湖广会馆和近期复原的台湾会馆就是其中的代表。这类会馆是以同乡情感纽带发展,成为在北京的外地商贾和士官的同乡会。除了联谊聚会相互提携,还会帮助以各种目的远道而来的同乡人士,包括寄寓饮食在内全部免费。彼时的会馆无盈利,全部依靠财力较大的同乡人员募资。在上海,会所的早期模式叫公馆,公馆更具有私密性,多为私人住宅,如著名的桂林公馆。如果在向上追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竹林七贤”或许可以作为迷你会所的代表,志同道合者以茶酒为伴,吟诗作赋其中的兴趣爱好为会所聚会的精神主题,彼时变成了“闲情雅好为‘会’,山川景致为‘所’”,可谓会所圈层文化的早起代表。

  而无论何朝何代、古今中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会所产生的基础,人只有在经济发达、生活富足之余才有时间和精力转向更高层面的追求。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用西方的量化式思维,在其“需求层次理论”中已经有很精准的描述了。而时间列车进入到了21世纪,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当今中国,有着“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三种精神需求的人群也极度增长,而伴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会所这个“家与工作场所之外的第三度生活空间”,也顺理成章的提供了满足这些需求的一个重要解决方案。

  会所行业VS传统行业

  既然会所必须和不动产发生密切的关联,同时在会所的萌芽阶段,其经营过程中无法逃离体现会所价值属性的商品,而这些商品、服务等经营环节可以讲在很大程度上植根于传统行业和领域,包括建筑、家居设计、餐饮、酒店、园林等基础性硬件层面和服务、流程、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品牌拓展等软性层面,这些因素的物理聚合和化学融合后凸显出的才是会所的品味和品格等文化内涵,这又超越了会所的纯粹商品属性,体现出了会所向艺术层次和精神高度。

  拿最普遍的餐饮类会所举例,餐饮会所绝对不是单一吃饭、聚会的地方,但其经营不可能脱离餐饮的基础功能,也就是说,餐饮类会所的根基在“餐”和“饮”,但是出了定期的菜品研发、器皿选择、用餐程序等硬性指标外(在这一点和高档餐厅几乎没有区别),它一定要具备体现、融合甚至辐射会所独有文化的能力,这种特色可能是一种仪式、一种习惯、一种味道,也就是我们讲的会所的灵魂。

  会所是一种稀缺产品,从选址的难度就可以体现,与餐饮、酒店的选址条件都不同,会所在地理位置上很难集聚成群,即使是相同品牌下的不同子项目,也是龙生九子各有所长,举例来说,如果将会所选址在元大都附近,那么会所整体的文化氛围都要和元朝历史相关;如果选在故宫附近,那么一定要体现清明两朝的文化。因此,即便是同一个餐饮会所品牌,所处的不同的选址决定了没有可以直接照搬的经营模式和100%的成型产品,必须将品牌特色和地域特色相互融合才能确保经营顺畅,这又要求会所硬件层面和软件层面极强的创新能力。

  北京成为中国会所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这是一种必然趋势。首先北京和北京人的经济底子厚,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领先水平,其中的高端人士对精神层面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较高追求;其次北京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沉淀,并在历史的河流中始终扮演海纳百川的角色,是各地文化的缩影;在包括创意、策划、演艺、科技、设计、建材等各种资源的供给上,北京也有着优越的条件,为孕育会所产业并促其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北京好比是会所的苗圃,各个会所的雏形项目,都可以在这个具有包容性的城市里得到滋养和发展,而这其中其决定性作用的是“北京城”千年形成的胸怀、汇聚的物质资源和精神沉淀,这种氛围足以确保在这里培育的会所业态具有极强的移植性,这一点是全国任何其它地域的会所都不具备的。

  稀缺资源VS 会员门槛

  会所将各种高雅的、稀缺的资源汇集一身,因此它具备身份象征资格,当然获取身份即成为会所会员的门槛也相对较高。会员的会费多被用于会所的日常经营和维持,以确保会所的圈层专属特性,这是会费的正确用途,而不是靠收取会费达到盈利,会费更倾向于会所的一项附产品。中国当下的大多会所逐渐将会费发展成为其主产品,会员筛选体系的缺失导致会员素质的良莠不齐,最终中和了稀缺资源这一会所的特性,从而拉低了会所行业的整体水平,在这种环境下,能否支付会费几乎成为进入会所的唯一衡量标准。

  会所收纳会员应从多个层面衡量,设立更加多元化的门槛。具体来说,会所的会员通常都是成功人士,然而成功的定义在每个人心中都不同,成功人士不一定只是身价上亿的财团老板。在现今社会中,成功人士要更关注对社会的贡献,要产生对某个行业发展的推动力和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力,这与可支配的财富量无直接关系,相反更加靠近会员的品格、社会贡献度、对于某一领域的专精程度等多层面的评判体系。换句话说,会员圈层何尝不是会所的稀缺性资源呢?

  器物VS 精神

  紫砂壶原本只是单纯的家具,是一种器物,经过长期的使用吸纳了茶和人的“气息”并将其融合,才会有它高于器物的象征。明式家具,原本是生活中的必备陈设,但是由于文人、匠人的共同设计、制作,经典的线条、禅意的造型抽象出的生活品味和情趣是其得以几百年流传不衰的根本。同理,会所也是器物,或者一个代表器物层面的场所,若要达到其高于原本器物的象征,需要提升“道”的层面。“道在器中,器不离道。这个‘道’便是人们在会所当中得到的精神层次的愉悦。

  精神层次的愉悦具体指什么?当下的快乐、心灵的安宁、知足的心态都可以归类为精神层次的愉悦,这种愉悦是修行的产物,而会所也应上升到修行场的高度,可以调素琴、阅金经;寄情其中但不沉溺放纵。餐饮、住宿、茶品等有型的产品,所有会所都可以做的不分伯仲,这个时候区分会所品味的独特之“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毕竟会所应该提供会员在其他场所享受不到的高品位体验。

  经常有会员手持几个会所的会员卡,却不能在其中的任何一家会所寻求到自己的真正所需。这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一方面印证了会所市场巨大的需求,同时也面揭示了同质化供给严重的现象。会所还没有脱离过于依赖物质的阶段,例如室内装潢的豪华程度、摆设品的稀有程度、餐饮食材的珍贵程度等等,所以中国的多数会所依然停留在器物的层面。物质对于人类感官的刺激是有时限的,成功的会所不需要光鲜亮丽的表面,简单的外表同样可以具有吸引人驻足的内涵。

  可喜的是,更多的会所投资人开始注意到“道”在会所中所扮演的角色,一些项目已经在餐饮、住宿等基础上朝着书法、绘画、茶道等专一的文化功能方向发展。笔者将这些会所归为新的流派,并对市场前景表示相当乐观,“京剧尚有生旦净末丑,中国的会所也必将不拘一格。”

  人才需求VS 文化盈利

  从会所的实体属性看,其本身是奢侈的产物,会所承载的文化更是真正的奢侈品,因此推动会所行业发展的人才亦是当下最需要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好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给会所带来质的改变,可以使会所从根本上提升。

  会所这个新兴行业,现阶段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来自餐饮业和酒店业,而可喜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其他行业的精英,已经转投到这个朝阳产业中来,这个逐渐充盈的专业人才库,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经营保障。而在以餐饮、住宿等大众功能为主要特点的会所发展的土壤中已经看到了一批虽然弱小但却生机盎然的文化元素的生长和呵护文化元素的会所人的出现,这些从绘画、音乐、茶道、社奢侈品等非服务行业领域转业而来的人才,是中国会所发展第二个阶段的新生力量。

  笔者认为,除却人才需求,会所行业若要健康的持续发展下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产品。会所应是一个多面体,因为这样才可以满足会员的多种需求。会所需要以会员的角度去审视,从日常的饮食习惯,到个人爱好,甚至是家庭所需,从而解决会员面临的各种问题。当下的会所提供较单一,如果能彻底了解每位会员的需求,并针对不同需求提出解决方案,那么会所的产品也将丰富起来。这一点,又要涉及到会所的经营者对于临近行业的学习,从文化的高度探索。比如在博物馆衍生品经济中,2008年度衍生品收入约3千万英镑、台北故宫博物院收入约上亿元台币。这证明了文化是可以盈利的,那么,会所从中可以有哪些借鉴和尝试?会所的氛围如何能被带走?答案则需要会所人的探寻和揭晓。

上一篇:打车App线下隐忧:出租车公司恐抄后路 自做APP
下一篇:美国开始监管比特币:实行虚拟货币反洗钱法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