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出台:医药流通领域或迎史无前例洗牌
医药流通领域近三年或将迎来史无前例的大洗牌。
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版GSP”)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新版GSP标准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三年。
多位业内人士称,新版GSP标准实施后,近80%的医药批发公司或将被淘汰;最受益的是大的医药批发企业,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区域性医药市场格局或将面临重构。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药品GSP已不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2月19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介绍说,从2009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新版GSP的修订工作。
新版GSP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要求再次提升,有效增强医药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力。与现行的GSP不同的是,新版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提高了市场的准入门槛,有助于抑制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
业内人士分析,新版GSP对提出医药批发企业提出了较高的改造要求,特别是对仓储软硬件和运输管理的要求,因中小医药批发企业受改造成本高昂影响,将导致大量租用仓库的医药商业直接失去经营资质。再加上严格的票据管理,很多依靠倒票的公司将失去生存的市场,这将导致依靠快批和倒票生存的医药商业消失。 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级批发商告诉记者,对于我们销售额不足5亿元的公司来说,如果按照新版GSP实施改造,成本太高,压力实在太大,最终只能被迫退出,或者转型做药店。
新版GSP标准实施后,在众多中小型医药批发公司退出市场的同时,区域医药市场格局将被全面重构,区域市场销售结构和经营策略都要进行大规模调整。
下一篇:社交媒体招聘:星星之火未必燎原 展示作用较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