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电商征税正调研 漏税千亿结论盲目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昨日接受北京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对其进行完善,既要促进其发展,又要使其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事实上,关于针对电子商务行业是否征税一事在2011年就有讨论。当年6月,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淘宝某女装网店征税430余万元。此后,有关是否对电商征税的争论日渐激烈,此问题在今年“两会”上也被多方热议。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就提出“关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以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并直言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对此宋兰回应,电商漏税超千亿元说法没有深入调研,企业本身不可能去判断这个事情,下这样一个结论有点盲目。“电子商务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难题,其是虚拟化的交易,监控难度比较大,加上目前管理手段还相对落后,对电子商务征税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调研。”

  关于电商征税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认为,电商虽然有平台型电商和自营型电商的区别,但征收营业税应该是不分电商性质的。“我们对整个商业服务业是尊重的,征税有其严肃性和必要性。”建议针对淘宝等C2C平台的小卖家,可以按照营业额基准收税,并对特殊群体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等。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徐晓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否对电商征税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否则对已缴税的企业不公平。但也不可忽视电商企业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电商带动就业即是很重要的方面。并且,从电商从业者年销售额来看,70%-80%都属于小微企业,应该给予扶持,给他们一段时间先培养壮大起来。让人欣喜的是,目前阿里巴巴已经意识到了税收问题,也正在引导卖家。徐晓兰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该认真研究电子商务企业的特殊性,出台对该类企业的分类指导意见,不能笼统一概而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网站年销售额的多少,来决定征税与否及税率高低。

  此外,近日有政协委员建议把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对此,宋兰表示,目前税务总局还没有研究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方案,税改要从整体税制上去考虑,不能单纯地提高个税起征点。

上一篇:网游业走到十字路口:端游已老 页游正兴?
下一篇:季风书园易主:电商冲击租金飙涨 书店死亡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