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实控人朱林瑶之子、公司董事林嘉宇被立案调查

华宝股份再次发布公司高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1月27日,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300741)公告,华宝股份于今年1月27日下午收到衡阳县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董事林嘉宇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公告称,从林嘉宇家属处获悉,其目前被长沙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林嘉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之子,同时担任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烽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悦科技”)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中提到,截至目前未能知悉其被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公司责任,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尚不清楚林嘉宇个人债务情况。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华烽中国、香悦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形。林嘉宇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项不会直接导致公司股权权属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会直接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华宝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拥有持续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目前运转正常,林嘉宇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
此前1月26日晚间,华宝股份曾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
公告中称,公司于今年1月23日收到湖南省耒阳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1月26日,公司从朱林瑶家属处获悉,朱林瑶已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华宝股份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1月24日,华宝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朱林瑶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朱林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拥有持续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当晚,华宝股份称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公司截至目前就耒阳市监察委员会对朱林瑶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的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并说明是否涉及公司责任;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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