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晶硅“双反”战解密:调查计划曾一度推迟

      “商务部相关的文件会在近期出台”。

  昨日,参与了江苏中能、赛维LDK、大全新能源、洛阳中硅等中国多晶硅企业发起的对于美韩多晶硅“双反”调查的人士这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道。

  虽然“双反”调查将很快出台,但是记者从上述人士处获悉,“双反”调查的成形并不容易,不过中国多家多晶硅企业向美国和韩国举起“双反”的大旗或将进一步促进国内有一定规模的多晶硅企业的发展,逐步解决“两头在外”的窘境。

  “双反”调查曾一度推迟

  关注这次“双反”事件的人也许会问,为什么中国的多晶硅企业会在这个时候展开反击?

  “并不是美国商务部的‘双反’调查过后,我们才开始准备国内多晶硅行业的‘双反’调查的。从行业的角度来说,这个事情早就应该提出来了。”参与此次‘双反’调查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

  时间回到9个月之前。当时,国内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准备相关的‘双反’调查材料,向商务部提出“双反”调查。

  不过一些与美国多晶硅企业交往较多的国内下游光伏企业在此时提出异议。这些光伏企业将呼吁取消“双反”的希望,很大程度上寄托于美国的合作公司。

  于此同时,国内的光伏下游企业也认为,国内多晶硅企业的做法也将打击其在美国的合作方。随后,这些企业将相关情况反映到有关部门。经慎重考虑,有关部门推迟了‘双反’计划。

  事实上,在美国SolarWorld牵头的太阳能制造联盟(CASM)等7家成员企业于去年提出“双反”调查后,今年3月、5月,美国商务部分别宣布了初裁结果: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4.73%的反补贴税;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高达31.14%~249.96%的反倾销税,中国光伏产品被征收的“双反”税率合计在34.04%至254.69%之间。

  不过此举在美国国内意见并不统一,尤其受到由美国光伏产业25个集团及公司组成的平价太阳能联盟(CASE)的一致反对,其主席JigarShah认为 “此种申诉的进行将抑制美国太阳能光伏市场的发展与可持续性”。

  CASE正是国内一些光伏下游厂商希望依赖的美国本土力量。显然这一联盟的力量还不足以改变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决定,国内一些企业也最终成为了这一次“双反”的受害者。

  同时,占到国内多晶硅产能70%的江苏中能、赛维LDK、大全能源、洛阳中硅等企业发起的针对美国、韩国多晶硅的“双反”调查再度重启。

  近日,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也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 《关于尽快对美韩产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的建议》,该文件和上述的“双反”调查相似,也是希望能够借此维护中国多晶硅企业的健康发展。

  美韩多晶硅倾销由来已久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美国Hemlock、MEMC以及韩国OCI公司以远低于其成本的价格向中国大量倾销多晶硅。

  2011年国内产量8.4万吨,进口6.46万吨;今年1~5月国内产量3.5万吨,其中进口更是达到3.4万吨。其中从美韩两国进口合计占比超过60%。

  按照目前增长趋势看,今年1~6月份进口量将肯定超过4万吨,达到4.2万吨左右,并主要来自美韩两国企业。

  同时,“这两个国家将相关产品的价格压得很低,有的时候他们自己都不能赚到钱,这是不符合正常的市场规律的。”该人士强调到。

  而此前,中国的光伏行业多年来也是处于 “两头在外”——即原料和最终产品市场均在国外的尴尬境地。

  在行业内看来形成上述态势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上述两国高额的补贴。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月8日,美国宣布获补贴的企业名单和免税金额,美国6家最大的多晶硅制造企业中有4家榜上有名:Hemlock获得1.4亿美元,Wacker获得1.28亿美元,REC获得1.5亿美元,AEPolysilicon获得4400万美元。同样,韩国企业OCI也享受韩国政府的最优惠税收待遇,并获得巨额优惠贷款及政府补贴。

  对此,刘汉元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呼吁:“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在税收、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尤其是不能简单地认为国内成本高于美韩企业而对国内产业采取限制和打击措施,而应尽快给予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内企业政策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从基本的世贸规则还是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的角度,都应尽快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美韩企业向我国出口的多晶硅产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上述知情人士坦言,“对于美韩两国‘双反’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和保护国内目前成长起来的有一定实力的多晶硅企业的发展,以便进一步有效解决中国光伏行业‘两头在外’中原料依赖进口的现状。”

  不过上述业内人士也坦言,除了一些多晶硅企业,此次的多晶硅‘双反’并不能够有效保护国内光伏产业链下游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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